德加拉宝石
你听说过刘正吧?没错,我说的就是那个刘正。他是我的朋友,过去我们常在一块儿喝
酒。不过,当时他也没什么了不起,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二级警探而已。
我们是中学同学,但不同班,当时也没什么交情。他热衷体育,整天呆在球场上。而我
则迷上了隔壁班级的大眼睛女孩,脑子里除她之外什么也没有。我和刘正几乎没说过话,见
面也只是点点头而已。
毕业之后,我考进大学,然后去了报社,他则进入警校,预备当一名刑警。就这样,当
我还在报社里跑上跑下为老编们打杂的时候,刘正已经身穿警服、脚踏悬浮车,威风凛凛地
在街上巡逻了。
几年后,我去警局采访,正巧遇见刘正。碰到熟人,我们都很高兴,就约好去喝一杯。
喝酒闲聊时发现,两个人都是正华队的球迷,又都在和红头发的女孩子约会。我们趣味相投,
越谈越兴奋,先是大骂正华老板,接着声讨红发女孩,不知不觉就喝了个酩酊大醉。这以后,
我和刘正就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我是社会版的记者,常有机会去警局采访。刘正会给我一些独家消息,而我则投桃报李,
尽量在报道中突显他和他上司的英勇事迹。有一次,我还为他们局长写了篇专访,作为补白
填在了社会版的最下角。他们局长很高兴,刘正也很有面子。
采访后如果有空,我们常去喝酒聊天。那天,我们也和往常一样,一人一杯酒,坐在吧
台边。
“你觉得现在的工作有意思吗?”他忽然问我。
“你是说当记者?”我有点奇怪。他喝了口酒,点点头。
“还可以吧。”我说。“干这行会遇见各种各样的人和事,有些还蛮有趣的。不过不管什
么事,干的时间长了,都会觉得无聊,会厌烦。但是,”我拿起杯子,“工作就是工作。”
他继续喝酒,暂时没说话。酒吧里在放崔茜的歌,歌声动人。我也没说话,静静听歌。
一曲终了,他开口了。
“我从小就想当警察。”他说。
“那时候我最崇拜的英雄是李杰克—‘火星探长杰克’。我收集了他的所有资料,甚至
包括510张一套的DI卡,那在当时可是一大笔钱。为了挣这些钱,我在球场里拣了整整一
年球。我还读了所有关于李杰克的书,特别是加滕信(Uygnoh Zgnahz)的那本《火星拯救者》。
这本书我读了不下三十遍,可每次读到他与黑狼决斗的场面,我还是万分激动。
当时我下定决心,要成为他那样的人。为此我拼命锻炼身体,还去学了传统博击术,进
行了身形改造。中学毕业的时候,我毫不犹豫地选择了警校。”
刘正的杯子空了,他拿起酒瓶倒满,没有马上喝,而是转着杯子,等酒冷却。
“刚进警局的时候,我还很好奇,不管什么都觉得新鲜。过了一段时间,我才发现真相
—所谓警察的工作,不过是清扫社会垃圾而已。
每天要对付的,通常是妓女和毒贩,要不然就是街头的小流氓。当时我还想,过两年,
等我升了职,情况会好一点。结果呢?到现在还是老一套,要么是毒贩和妓女,要么是流氓
和酒鬼。简直烦透了!”
杯里的酒已经凉了,他一口喝干,然后再把杯子倒满。
“在李杰克的时代,他要对付的是武装到牙齿的银行抢匪和无所顾忌的宇宙海盗。那时
候,当警察真的会死。可是李杰克,怎么说来着,‘他凭着手中的枪和心中的正义,护卫着
火星的安宁’。”他放下杯子。
“再看看我,我又算什么?不过是个‘讨厌的警察’而已。”
他看起来心情很糟,大概又和女朋友吵架了。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他也没有再说话。
又喝了两杯,我们就各自回家了。
在回家的路上,我想,每个人都有这种时候吧,下次也许就轮到我来发牢骚,抱怨一下
“无聊的记者生涯”。
但是,无论刘正还是我,都没有意识到,从严格意义上来讲,这是我们的最后一次谈话。
二
那天,原本我不是去采访刘正的。SPC中心前一天晚上发生了事故,我是去那儿采访。
招待我的是中心的主任—日本人、秃头,一脸严肃。他告诉我:事故是由于值班人员操
作不当,引起机器过载,导致爆炸。所幸损失不大,只是丢失了大约两个小时的操作记录,
和炸死了一个人。被炸死的家[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 |